内蒙古明确保障房租售比例 :不超过总量的50%
时间 :2013-10-10 作者 :北方新闻网

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 ,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租售比例 ,以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资回 ...

 

    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 ,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租售比例 ,以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资回收机制 。

    按照新近出台的政策 ,凡是租金 、租售配建商业用房的收入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允许其租赁一定年份后向承租家庭分批出售部分房源 ,但是累计出售量不得超过项目保障性住房总量的50% 。

  同时 ,按照“先租后售 、租售并举 、自愿购买 、共有产权”的原则 ,已经承租保障性住房一定期限的家庭 ,也可以自愿申请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有限产权 。购买有限产权的比例可以达到70% ,购买价格原则上按照同期 、相同地段 、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70%确定 。

  近年来 ,内蒙古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2008—2012年已经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30多万套 。今年 ,内蒙古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7.48万套 。(任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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