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 ,针对媒体报道《乌兰察布的新豪楼》等文章所指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召开会议 ,责令相关部门调查情况 ,并作出如 ...
10月31日 ,针对媒体报道《乌兰察布的新豪楼》等文章所指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召开会议 ,责令相关部门调查情况 ,并作出如下决定 :
一
、自治区重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禁止兴建楼堂馆所的有关规定
,对违反规定者绝不姑息
。
二 、责成乌兰察布市立即停止办公大楼建设 。
三 、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 ,自治区发改委 、住建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 ,赴乌兰察布市对该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
四 、如情况属实 ,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
五 、由自治区发改委 、住建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调查组 ,对全区在建办公楼再次进行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