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浅析
时间 :2015-04-08 作者 :财务公司 陈艳 闫忠

2015年被看作是“营改增”的收官之年。备受关注的建筑业“营改增”已然“箭在弦上” 。而建筑业“营改增”如果税负增加 ,将会使公 ...

 

      2015年被看作是“营改增”的收官之年 。备受关注的建筑业“营改增”已然“箭在弦上” 。而建筑业“营改增”如果税负增加 ,将会使公司的管理创新 、营业利润受到影响 。基于国家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税收法定原则写入立法的前提下 ,3月13日kaiyun.com集团财务公司领导对各部门精心组织建筑行业“营改增”知识的培训 ,让我们每个kaiyun.com人有的放矢 ,对企业利润最大化做充分准备 。

 

      一 、重点面临问题

 

     进项抵扣不足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营改增”后建筑业适用11%税率 ,与现行营业税3%的税率相比 ,提高了8个百分点 。理论上讲可以通过进项抵扣降低税负 ,但建筑业增值税链条上不是各个环节都能够抵扣 。一是人工费无法抵扣 ,而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 ,人工费支出占总成本的20%左右 ;二是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个体经营户 ,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 ,而建筑业销项适用11%的税率 ,进销税率相差达8个百分点 ;四是分包转包 、工程项目垫资和中标下浮等问题也是影响建筑业进项抵扣的重要因素 ;五是是由于金融业尚未实行“营改增” ,建筑业企业无法取得贷款利息的增值税发票 。

 

      纳税地点确定问题 :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 ,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纳税 。以建筑劳务发生地为纳税地点,符合建筑作业流动性大 、施工复杂的特点 ,也便于税收征管 。“营改增”以后 ,是在机构所在地纳税 。

 

      纳税义务时间问题 :按现行营业税政策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但现实情况是建筑业存在预付工程款 、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以及大型项目采用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竣工后清算等结算方式 。建筑业“营改增”后 ,其建筑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二 、应对措施

 

      (一)梳理业务模式 :就财务方面而言个人认为只有账务处理规范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 ,这种改变将给我们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 、税收政策的变化 、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 ,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 、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 ,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 ,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 。同时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 ,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需增加十多个会计科目 ,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 。“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 、报税系统 、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 ,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

 

      (二)梳理现有采购合同情况 :现行建筑业的采购模式大体上概括为 :主要材料集中采购 ,门窗 、幕墙 、钢结构专业分包 ,辅助材料劳务承包 。“营改增“后我们应摒弃以前的一些做法 ,甚至淘汰一部分不合格的供应商 ,也就是说 :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人 、个体户 、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就会慎重选择到逐步淘汰 。

 

      (三)了解外包方资质 ,重新制定发包形式 :如果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 、租赁 、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 ,可抵扣的进项税税款较少 ,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较多 ,工程实际税负有可能达到6%~11% ,超过总包方的管理费率 ,甚至超过项目的利润率 ,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无利可取 ,涉税风险会威胁到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发展 。

 

      (四)考虑定价调整策略 :新的《预算法》2015年的实行 ,也给我们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

 

      (五)灵活运用甲供材料和混合销售政策变化 。

 

      (六)测算税负与利润变化(是否取得专票) 。

 

      (七)制定发票报管与内控制度 :施工企业与传统生产制造企业的业务模式和客户类型差异较大 ,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 ,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 ,材料管理部门多而杂 ,每笔采购业务都要按照现有增值税发票管理模式开具增值税发票 ,且材料发票的数量巨大,发票的收集 、审核 、整理等工作难度大 、时间长 。按现行制度规定 ,进项税额要在180天内认证完毕 ,其工作难度非常大 。而且一旦发票管理不善 ,就可能给企业带来违法犯罪风险及多缴税款的风险 。

 

      (八)模拟营改增环境并试运行

 

      综上所述 ,在我国深入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下 ,个人认为“营改增”对建筑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我们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营改增”对企业的全面影响 ,积极利用“营改增”的优势 ,对企业进行全新定位 ,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降低“营改增”的负面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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