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时间 :2013-04-28 作者 :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本报讯(记者 吕苑鹃)日前 , 国土资源部 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控 ...

 

      本报讯(记者 吕苑鹃)日前 , 国土资源部 印发《关于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 ,对农村地区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

      据了解,今年全国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量与去年持平 。按照 国土资源部 的要求 ,各省(区 、市)应将计划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到县 ,确保县域经济发展用地 。

      《通知》要求,各省(区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积极扩大国内需求 、增强经济发展内生活力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等要求 ,科学安排用地计划 ,落实计划差别化 、精细化管理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用地 。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按照城镇化发展总体部署 ,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防止大城市过度扩张 ;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 ,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健康发展 ;对农村地区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单列规模不得低于国家下达计划指标总量的3%~5% ,确保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加大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力度 。用地计划指标要向保障性住房 、医疗卫生 、教育科技 、社会保障等领域倾斜 ,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实行专项安排 ,报国务院批准批次用地的城市 ,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在报批建设用地时由部审定并直接安排 ;其他城市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 ,由各省(区 、市)先行安排 ,年底根据落实情况报部核实确认 。

      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 。重点保障交通 、水利 、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 、节能减排等建设用地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根据《通知》 ,各省(区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审查 ,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 ,不得安排计划指标 ;安排好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部将根据各省(区 、市)农村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相应奖励调剂计划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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