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拟推税务师制度入法 律师会计师届时将无权从事税务代理
时间 :2013-07-24 作者 :法制日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已经提上日程 。由国税总局起草的征求意见稿规定 ,税务代理只能交给注册税务师 ,律师和会计师将无权从事此项业务 ...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已经提上日程 。由国税总局起草的征求意见稿规定 ,税务代理只能交给注册税务师 ,律师和会计师将无权从事此项业务 。

  不仅如此 ,征求意见稿还拟作出如下授权规定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上述规定甫一问世 ,就引起部分专业人士强烈反对 。反对的理由 ,一是 ,如果将税务师的管理权交给税务机关 ,税务师哪有胆量与税务机关抗辩 ?何以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 ?就像把律师的管理权交给检察院 ,哪个律师还敢在法庭上和检察官叫板 ?

  第二个反对的理由是 ,一些税务机关的退休人员将取得税务师资格 ,可能带来不公平问题 。

  业界建议 ,即使税收征管法对税务代理设立行政许可 ,税务师的管理办法也应由国务院制定 ,该项立法权不应该交给税务主管部门 。

  目前 ,注册税务师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在立法层级上属于部门规章 。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分析 ,这种资格考试和业务准入属于典型的行政许可 ,但是其上位法依据只是国家税务总局的部门规章 ,难怪注册税务师行业经常被指责“违法” !显然 ,国家税务总局希望通过这次税收征管法的修改 ,从法律层面确认注册税务师的地位 ,为现有的行政管理文件找到上位法依据 。

  按照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规定 ,律师 、会计师 、税务师应该都可以从事税务代理 。但如果征求意见稿一旦获得通过 ,就只有注册税务师能够进行税务代理 ,将律师 、会计师统统排除在外 。这种制度安排让很多业内人士担心会引起行业垄断 。

  熊伟认为 ,由于涉税鉴证目前实行特许 ,只有注册税务师才能承揽 ,如果上述规定付诸实施 ,势必会引起代理业务的垄断现象出现 。

  担心还不止于此 。北京彭祖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鹏祖分析 ,税务师事务所完全由税务机关主管 ,肯定不符合维护行政相对人和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的权利 。税务机关有立法权 、执法权 、执行权 ,还有对税务师行业进入管理处罚权 ,这个势必会造成不正当竞争现象的出现 。

  据悉 ,2007年国税总局曾出过注册税务师条例的征求意见稿 。朱鹏祖介绍 ,他曾经看到过 。这个征求意见稿规定 ,几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过考试取得税务师资格 :第一是税务机关从事25年以上的人可以取得 。第二是年满50周岁的 ,在税务机关从事20年业务的可以取得 。我认为是不公平的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 ,按照目前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税务师只能站在税务机关的立场 ,不能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 。因此 ,对税务师制度立法应当由国务院制定管理条例 ,而不能交由税务主管部门 。

  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永东认为 ,税务师行业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 ,不应该成为税务机关的代表 ,所以管理办法和制度应该由国务院制定 ,而不应由国税总局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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